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智能建筑設計標準GB 50314 - 2015
1 總則
1. 0.1 為規范智能建筑工程設計,提高智能建筑工程設計質量,制定本標準。
1. O. 2 本標準適用于新建、擴建和改建的住宅、辦公、旅館、文化、博物館、觀演、會展、教育、金融、交通、醫療、體育、商店等民用建筑及通用工業建筑的智能化系統工程設計,以及多功能組合的綜合體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設計。
1. O. 3 智能建筑工程設計應以建設綠色建筑為目標,做到功能實用、技術適時、安全高效、運營規范和經濟合理。
1. O. 4 智能建筑工程設計應增強建筑物的科技功能和提升智能化系統的技術功效,具有適用性、開放性、可維護性和可擴展性。
1. O. 5 智能建筑工程設計除應符合本標準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